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9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12 09:50:5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9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882-00476二、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中医院购置CT机、腹部超声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丰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35-1号2层208室被投诉人1:辽宁信诚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石桥市泰和国际销售中心809被投诉人2:大石桥市中医院地址:大石桥市青龙山大街北侧,哈大路东侧500米四、基本情况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沈阳丰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35-1号2层208室被投诉人1:辽宁信诚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石桥市泰和国际销售中心809被投诉人2:大石桥市中医院地址:大石桥市青龙山大街北侧、哈大路东侧500米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中医院购置CT机、腹部超声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82-00476包号:001采购人名称:大石桥市中医院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信诚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标注参数为实质性要求,“★”标注项不得负偏离。根据被投诉人2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满足投诉事项所涉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的竞争性要求,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被投诉人2应对相关技术参数予以调整。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石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营口市大石桥市财政局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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