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九十七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30 17:00:2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九十七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28624二、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公寓床具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汀河恒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北街205号被投诉人1: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被投诉人2:鲁迅美术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15日,采购人鲁迅美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公寓床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2862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22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7月22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8月8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久顺家俱有限公司。2024年7月2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8月6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8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14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28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有倾向性;2.样品设置不合理;3.样品评分标准未细化。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一)关于投诉处理。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二)关于监督检查。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招标文件存在违法行为,无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责令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就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限期改正,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应在收到本处理决定1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报告改正情况。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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