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九十五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7 10:50:3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九十五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5758二、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松杉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天赐街5-2号2701、2713被投诉人1: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相关供应商1:大连艾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北园45号4单元7层4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6月6日,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05758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1日,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大连艾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7月12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1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7月22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108),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7月2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30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30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4年8月2日,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5日,采购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采购人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产品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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