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FSZCTS-2024007)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0 17:07:14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FSZCTS-2024007沈阳市和平区心岸商务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2024年8月14日,你单位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抚顺市高空秸秆焚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JH24-210400-00274)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沈阳市和平区心岸商务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你单位对抚顺市高空秸秆焚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计划编号:JH24-210400-00274)的投诉,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具体理由如下:经核实,你单位投诉的事项均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且不是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即,你单位在提起投诉前未就投诉事项内容依法进行质疑。因此,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抚顺市财政局2024年8月20日。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抚顺市财政局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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