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八十七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0 15:49:5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八十七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77二、项目名称:物业综合服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优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后满洲屯村五组被投诉人1:辽宁省人民医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6月24日,采购人辽宁省人民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物业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77,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6月26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6月26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7月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7月10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1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7月16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107),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7月19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22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26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2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6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22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26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2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6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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