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0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16 14:37:1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3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23二、项目名称:购置一体化教学设备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市和平区心岸商务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被投诉人1: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集采)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被投诉人2: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地址:重工街北二路政府楼四、基本情况投诉人:沈阳市和平区心岸商务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邮编:110000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丹联系电话:18202482899授权代表:祝玉梅联系电话:18202482899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邮编:110000被投诉人1: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集采)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邮编:110000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24-256831被投诉人2: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地址:重工街北二路政府楼邮编:110000联系人: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4-25128212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智慧黑板、视频展台、智能讲台的参数投诉事项2:评分项技术部分硬件和软件共需求25项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请求:综上所述,经过细致审查,我们发现当前项目中存在具有明显指向性的参数设置,这种设置存在可能导致潜在供应商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风险。此举不仅违背了政府采购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更可能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此外,这些参数的设定也未能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核心原则。鉴于此,我们恳请贵方对本次采购过程进行全面而审慎的重新审查,并针对上述不合理的参数及评分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与完善。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均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从而真正体现市场经济的良好竞争精神,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2024年7月4日,采购人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购置一体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23,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11日投诉人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7月2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7月24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2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2024年7月26日,我局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2024年7月30日投诉人进行了补证。2024年8月5日,我局受理该投诉,并暂停该投诉项目,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9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了《投诉回复函》和《质疑答复函》。经调查,本单位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采购人提交的《投诉回复函》和《专家论证》等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1.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未就投诉事项1进行具体、明确的补正,且缺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2.投诉事项2采购人已在《质疑答复函》中明确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多种证明均可,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不是唯一加分项。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本单位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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