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15 17:28:4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4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381-00701二、项目名称:海城市高级中学通勤车租赁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鞍山安顺旅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地址:生产街13甲栋1-2层S1号被投诉人1: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被投诉人2:海城市高级中学地址:铁西开发区黄河路相关供应商1:海城市宝路达机动车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北关街大兴委大兴街3号相关供应商2:海城市西柳镇安顺达汽车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星海管理区铁西街永强委C02-4-47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6日,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出投诉。2024年7月8日,已接收投诉提交。2024年7月15日,我局已依法受理。2024年7月17日,我局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并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22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分别向我局作出答复。2024年7月24日,我局发出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2024年8月2日,投诉人向我局进行补正。2024年8月8日,我局发出延期告知。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一、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2、3、4、5、6不成立,投诉事项7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二、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废标。六、其他补充事宜我局将启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程序,对本项目进一步处理。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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