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08 15:20:25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辽财执采【2024】87号)

一、项目编号:

JH23-210000-23808

二、项目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络专线租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南京南街82号

当事人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当事人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辽宁省辽宁省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当事人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11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001包的成交供应商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002包的成交供应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6月12日,辽宁省审计厅向本机关反映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本项目采购人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应集中采购的网络专线租赁服务项目,且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合同金额108.77万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存在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七十四条、《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6〕388号)第六条之规定,决定:责令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就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改正情况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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