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3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09 13:51:4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33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5241二、项目名称: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学员宿舍电视机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3号(5-5-2)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被投诉人2: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行政学院、沈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四号相关供应商1:大连长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白云街道高尔基路150号四、基本情况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就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学员宿舍电视机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05241,以下称“本项目”,包组00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活动。2024年7月1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7月10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同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7月16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001包的结果类型为:废标,废标情形为:其他,弃标。2024年7月18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1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2质疑不予受理违法、相关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24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1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26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情况说明》。2024年7月29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投诉书〉的情况说明》。2024年7月31日,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了投诉答复材料。查阅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结果公告、更正公告、投诉人质疑函、政府采购质疑不予受理告知书、被投诉人1关于变更采购结果的情况说明等材料。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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