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3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5 17:22:1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31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2882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2024)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和盛昌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9-2号1-12-7室被投诉人1: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相关供应商1: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4月12日,采购人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2024)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0288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2024年5月2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6月4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1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20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相应供应商1、采购人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6月21日,相应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25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作出投诉答复。2024年6月26日采购人向我局作出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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