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29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1 15:25:2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29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3887二、项目名称:沈阳公积金中心配电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大连宝士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高新技术产品园区高能街125号9层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被投诉人2: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1号相关供应商1:沈阳科士达电子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16室四、基本情况2024年5月9日,采购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沈阳公积金中心配电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100-03887)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5月30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科士达电子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6月6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13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13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应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6月14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24日,相应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27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第(1)部分、第(2)部分、第(4)部分投诉成立,投诉事项1第(3)不成立。经认定,投诉事项1第(1)部分、第(2)部分、第(4)部分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第(3)部分。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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