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五十六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0 10:10:5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五十六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8993二、项目名称: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1+X”课证融通资源建设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隆旺升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沈北路35-22号(2-4-2)被投诉人1: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相关供应商1:沈阳点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7号B座2号楼421室四、基本情况2024年5月14日,采购人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1+X”课证融通资源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08993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5月27日,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沈阳点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2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5月31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6月11日,被投诉人、采购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采购人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提供了《委托代理协议》作为证明材料。2024年6月12日,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提供了虚拟仿真实训项目资源和虚拟仿真教学资源运行平台证明材料、人员工时费用、综合管理费用等证明材料。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恶意低价;2.质疑答复缺少依据;3.采购人未作质疑答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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