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五十三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05 14:13:4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五十三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20988二、项目名称:2024年渔政船艇燃油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丹东兴海石油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孙家村一组被投诉人1: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相关供应商1:辽宁大平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港渔港加油站地址:东港市二道沟北侧四、基本情况2024年5月14日,采购人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2024年渔政船艇燃油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20988,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6月5日,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大平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港渔港加油站。2024年6月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6月12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1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19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6月24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25日,采购人、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和采购人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成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的资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经核实,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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