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四十六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01 16:29:0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四十六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0988二、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物业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王家湾211-9号(1-9-5)被投诉人1: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被投诉人2:鲁迅美术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相关供应商1:辽宁玫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416四、基本情况2024年3月28日,采购人鲁迅美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00988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公告。2024年4月19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玫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5月8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5月2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5月24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046),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5月28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5月31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6月4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6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造假;2.评标委员会不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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