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SYHPCG2024-1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6-26 09:56:1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SYHPCG2024-11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2-00034二、项目名称:2024和平法院物业服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艾馨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五路35号2#楼4101-873号被投诉人1: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被投诉人2: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地址:新华路78号四、基本情况采购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被投诉人2”)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被投诉人1”)就2024和平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102-00034下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4年5月14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5月2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5月22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3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6月5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作出《关于2024和平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的投诉答复》。2024年6月5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作出《关于辽宁艾馨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的回复》。2024年6月17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投诉事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不适用于物业企业,将其作为评审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事项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和平区财政局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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