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6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6-14 11:37:1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6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300-00687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防汛抗旱物资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杭州得壹科贸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大桥南路166-45号被投诉人1: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5A-5被投诉人2:朝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腾大街302号相关供应商1:哈尔滨卓先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21层2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4月9日,采购人朝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2024年度防汛抗旱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00-00687,以下称“本项目”)发布询价公告。2024年4月10日、4月15日、4月17日,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询价通知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询价通知书”均指经上述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2024年4月22日,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哈尔滨卓先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5月10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5月1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1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朝阳市财政局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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