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20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6-05 17:50:4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20号)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10432二、项目名称: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厨房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东方和利厨业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下河湾100号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被投诉人2: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行政学院、沈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相关供应商1:沈阳鲁博厨业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街道东大房身村四、基本情况2023年12月28日,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就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3-210100-10432,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月12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变更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等进行了修改。2024年2月27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先后两次发布本项目变更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等进行了修改。2024年4月2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变更公告,对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等进行了修改。2024年4月10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2024年4月1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4月23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4月2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4月28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1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4月30日,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了《投诉答复函》。2024年5月6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情况说明》。2024年5月8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厨房设备采购投诉的情况说明》。2024年5月14日,我局分别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西凡电器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协助调查函》。2024年5月30日,河南西凡电器有限公司向我局回复了《回复书》。2024年5月31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回复了《关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协助调查函〉的复函》。2024年5月8日、6月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相关专业的4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认真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投诉答复书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投诉事项主要为相关供应商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提供虚假信息等。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2不成立。投诉事项3、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1、2、3、4。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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