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5-22 17:03:10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SYJDJC-2021023)

一、项目编号:

JH24-210100-02072

二、项目名称: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当事人2: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100-02072,包号:004,下称“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2024年3月29日,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4月22日,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上海耿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4年5月5日,供应商沈阳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本局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第(八)项之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 责令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改正情况向本机关书面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沈阳市财政局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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