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三十三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5-13 15:35:1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三十三号)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81144二、项目名称: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能力评定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国药集团黑龙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管委会大厦19楼被投诉人1: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四、基本情况2024年1月3日,采购人沈阳体育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能力评定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8114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月25日,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世创恒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更正公告,更正中标供应商为国药集团黑龙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3月18日,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更正公告,更正结果类型为“废标”,废标情形为:“其他,经查身体素质评价系统软件由北京瑞器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由北京势均力恒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组装加工而成。通过被质疑单位提供北京瑞器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声明函可以确定,北京瑞器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势均力恒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并使用其瑞器祥商标品牌及型号,依据上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由于只有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可以享受中小企业待遇,身体素质评价系统虽然由北京势均力恒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但商标不是其自身的,不应享受中小企业待遇。由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因此其投标无效。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依据以上原则,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的投标人只剩下2家,建议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2024年3月2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4月1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4月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4月9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033),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4月10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投诉事项:废标理由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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