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十五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2-07-26 00:00:00

质疑投诉

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十五号)撰写人:丹东市财政局有效期:2022-07-26至2032-07-26撰写单位:丹东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明城更换100处交通监控设备箱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JH21-210600-0178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德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号被投诉人1:丹东沿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被投诉人2: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山路8号二、基本情况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未明确具体尺寸要求,未提供图纸图样。未提供所需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执行标准,未预留检测时间。评分细则未明确说明评分重点、评分依据。投诉请求: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三、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丹东市财政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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