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十六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2-07-26 00:00:00

质疑投诉

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十六号)撰写人:丹东市财政局有效期:2022-07-26至2032-07-26撰写单位:丹东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明城更换100处交通监控设备箱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JH21-210600-0178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和裕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2号甲4被投诉人1:丹东沿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二、基本情况投诉事项1:中标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2:对分值汇总计算有异议投诉请求:要求从其他合格的中标人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三、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另外,因本项目相关供应商投诉其他方面问题,财政部门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丹东市财政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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