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LNZCTS-2022040)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2-07-21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LNZCTS-2022040南京微界分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2年7月11日,你单位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关于(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器检院采购凝胶色谱仪等4台套设备、JH22-210000-20821)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厅认为:你单位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2年7月13日,我厅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通知你单位限期补正。7月13日、7月14日、7月18日,我厅又三次通过024-22700983拨打你单位预留电话(张*波:180****2678)通知补正,均无人接听。因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期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宁省财政厅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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