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2-07-0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TS202206大连德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你单位对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巡逻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700-02623)的投诉,我局于2022年6月30日收悉。经查,2022年6月16日,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内容为:“因项目接到质疑,采购单位申请项目作废,对采购参数进行重新论证。”该项目采购活动现已终止,损害你单位权益的事由已不存在。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锦州市人民政府或辽宁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锦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锦州市财政局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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