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限期退还的公告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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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限期退还的公告时间:2022-07-01至2023-06-30作者: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限期退还的公告各投标供应商: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20号)文件要求,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集中清退投标保证金,因供应商注销、企业名称变更、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未办理返还手续,导致部分企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现将供应商名单公告如下(详见附表),接到通知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30日)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联系,办理退还事宜,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程序上缴财政。说明:退还保证金需要提供相关手续,财务咨询电话:47264298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7月1日附件:22年政采未返保证金明细(市财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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