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2022-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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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时间:2022-06-27至2022-12-31作者: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沈大东财发﹝2022﹞20号大东区各政府采购单位、各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沈财采﹝202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2022年6月27日附件:关于转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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