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拆处理结果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2-05-26 00:00:00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拆处理结果公告撰写人:浑南区财政局有效期:2022-05-26至2023-05-25撰写单位:浑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04号一、项目编号:JH21-210112-00444二、项目名称:浑南区机关及街道办事处后勤保障服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国宾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231-2号被投诉人1:沈阳市浑南区综合事务信息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被投诉人2: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319室四、基本情况2021年10月20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2021年12月03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1年12月10日,被投诉人向投拆人作出质疑答复。2021年12月22日我局收到投拆人提出的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内容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关条件,评分办法要求内容未与服务需求相对应。投诉请求:删除评分方法中关于可视化、智慧化管理方案的评分项。投诉事项2:投诉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内容是属于不合理的条件,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条款。投诉请求:删除评分方法中关于可视化、智慧化管理方案的评分项。投诉事项3:投诉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内容是属于不合理的条件,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条款。投诉请求:删除评分方法中关于工程师持有物业维修相关类高级工程师证书的相关要求。投诉事项4:投诉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内容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关条件,评分办法要求内容未与服务需求相对应。投诉请求:删除评分方法中专项保洁员持有高空作业资格证的评分项。投诉事项5:投诉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内容是属于不合理的条件,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条款。投诉请求:删除评分方法中关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20人的相关要求。投诉事项6:投诉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内容是属于不合理的条件,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条款。投诉请求:删除评分方法中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相关要求。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辽宁国宾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浑南区财政局2022年5月25日附件:浑南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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