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1-11-1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六号)一、项目编号:JH21-211300-01073二、项目名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钢琴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彰武县星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50-2号2-2-1被投诉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四、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即质疑事项2:询价文件第42页钢琴2技术参数及配置“声学品质:标准音al为440hz。”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财政厅或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市财政局2021年11月11日附件: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六号)一、项目编号:JH21-211300-01073二、项目名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钢琴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彰武县星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50-2号2-2-1被投诉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四、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即质疑事项2:询价文件第42页钢琴2技术参数及配置“声学品质:标准音al为440hz。”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财政厅或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市财政局2021年11月11日附件: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六号)一、项目编号:JH21-211300-01073二、项目名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钢琴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彰武县星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50-2号2-2-1被投诉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四、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即质疑事项2:询价文件第42页钢琴2技术参数及配置“声学品质:标准音al为440hz。”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财政厅或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市财政局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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