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四十四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1-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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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投诉

营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四十四号)撰写人:营口市财政局有效期:2021-07-30至2029-12-31撰写单位:营口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蚊虫消杀药品(第二批)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LNJR-2021-019)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投诉人:济南正浩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源路62号法定代表人:段维星被投诉人1: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76号被投诉人2: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相关供应商:南京优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5号4幢405室二、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满足标书参数要求的已登记产品,实际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不足三家,该项目存在人为拼凑产品,操纵项目,围标、控标的行为。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1、2虽然对投诉人提出质疑进行了回复,但对质疑内容并未进行实质性回应,在投诉人要求列举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依然无视选择开标。投诉请求:回复函敷衍,没有提供任何依据,请尊重投诉人的专业,请遵守招投标法规,做废标处理。三、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2.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营口市财政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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