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部署 率先启动 省财政厅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辽宁省财政厅 2021-05-26 00:00:00

提前部署率先启动省财政厅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为认真落实财政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日前,省财政厅发布文件,率先启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辽宁作为全国仅有的5个辖区内没有国家级脱贫县的省份之一,在同时承担国家和省内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双重压力下,省财政厅立足根本,紧跟国家整体部署,率先安排相关工作。明确要求预算单位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扶持政策5年内总体不变,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全省各级预算单位要统筹做好采购份额填报工作。除国家另行规定外,各预算单位每年在年度预算批复后20日内完成采购份额填报工作,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填报预留比例,并鼓励提高预留比例。二是务必完成采购任务。各预算单位要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采购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工会、个人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三是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求预算单位采购的新疆塔城、西藏那曲、重庆奉节等对口支援地区农副产品不低于年度预留份额的20%。四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在供应商按时履约的基础上,预算单位要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拖欠企业货款,鼓励预付货款。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提升政治站位,积极落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通过专人监督、电话提示、召开会议、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工作考核,督促预算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确保政策落地有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张嘉宾)
附件: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