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阜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予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新的规定,负面清单从其规定。附件:阜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阜新市财政局2022年1月29日 |
关于印发阜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3-01-13 16:53:36
广告
本网站https://www.caigou2003.com所有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标志、版面设计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除非另有声明,其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有限公司所有。
版权合作邮箱:tougao#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